真假种子纠纷,这样解决
“我們經過排查,2019年到2021年在全國發現涉嫌侵權的公司有49家,在海南就有10家左右。”尹某飛告訴記者,“因考慮到企業長期發展和維權成本等因素,最終只對5家企業提起了訴訟。”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當“世紀蜜二十五號”遇到“都蜜5號”,哪個才是真種子?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如何用司法之力妥處真假甜瓜種子糾紛——司法讓“甜蜜事業”更加甜蜜。
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構建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
——摘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作為全國唯一的全域熱帶島嶼省份,海南省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生態環境和豐富的熱帶農業資源。全國主要農作物品種中超70%都經過南繁培育,海南成為名副其實的育種“加速器”。
在種業創新發展過程中,假冒種子、仿育種子成為種業創新的絆腳石,也給投身種業發展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帶來困擾。
加強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助力種業科技創新,促進種子企業健康發展,是海南法院司法服務保障海南國家級種業創新基地建設目標的重要職責。
發現疑似“都蜜5號”甜瓜種子
2024年11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九所鎮山腳村。位于該村的一處西甜瓜育種基地,一片生機勃勃。
集約化育苗區內,一棵棵萌出嫩芽的哈密瓜苗,在陽光下掛著水珠,茁壯生長。在新品種展示區,一排排標著號碼的哈密瓜藤蜿蜒向上,一個個渾圓飽滿、紋路清晰的哈密瓜掛在藤上,果香誘人。
這里是國家西甜瓜產業技術體系鄉村振興科技引領示范基地,每年試驗示范西瓜、甜瓜、蔬菜新奇特品種300多個,通過選拔向全國推廣優良品種。
“我們也曾經在這里繁育過‘都蜜5號’甜瓜種子。‘都蜜5號’甜瓜長得跟這個甜瓜很像,外觀灰綠,網紋細密。”育種基地負責人洪某亮一邊用手托著一個掛在藤蔓上的哈密瓜,一邊向記者介紹。
“都蜜5號”是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和J公司等聯合培育的甜瓜新品種。2019年1月,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等向農業農村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申請“都蜜5號”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農村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出具了《品種權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確定該品種的公告日為2019年5月1日。2021年6月18日,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等獲得“都蜜5號”植物新品種權。
J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與以往西北哈密瓜類型的品種相比,抗早衰、耐裂是“都蜜5號”的顯著特點。“都蜜5號”是兼顧抗性、品質與產量為一體的突破性品種。
2019年11月,J公司的工作人員尹某飛在向農戶推銷甜瓜種子時,發現農戶種的甜瓜與“都蜜5號”甜瓜外觀長得很像,便懷疑農戶種的是“都蜜5號”假冒種子。
“發現后,我就到樂東縣佛羅鎮上銷售種子的門店進行排查。從一家種子店工作人員的介紹中發現,C公司生產的‘世紀蜜二十五號’甜瓜種子的生長周期、品種特點與‘都蜜5號’很相似。”尹某飛告訴記者。
尹某飛當即就買了包括“世紀蜜二十五號”在內的十多個品種的種子,拿回J公司進行分析檢測。“檢測發現,‘世紀蜜二十五號’的DNA與‘都蜜5號’是一樣的。”
“都蜜5號”是J公司精心培育出來的甜瓜種子,還沒有獲得植物新品種權,市場上又出來一款果實外觀相似、DNA相同的“世紀蜜二十五號”。J公司懷疑“都蜜5號”被別人未經授權進行了繁育并銷售。
在J公司的委托下,尹某飛向樂東縣公證處申請,請求對他到佛羅鎮購買涉嫌侵權產品“世紀蜜二十五號”甜瓜種子的行為和購買的產品進行證據保全。
2019年12月13日,在樂東縣公證處兩名公證員的隨同下,尹某飛再次來到佛羅鎮農產品交易批發市場的種子店內,花費1800元從種子店購買了3包“世紀蜜二十五號”甜瓜種子。
公證人員對整個購買過程進行了現場保全。公證人員將購買的3包種子和種子店出具的收據等裝入文件袋,并將文件袋粘貼公證處封條后交給尹某飛保管。
“世紀蜜二十五號”是真還是假?
“都蜜5號”還在推廣階段,尚未取得植物新品種權,就在瓜農的甜瓜地里遇到了與自己外觀相似的“世紀蜜二十五號”。這讓精心培育出“都蜜5號”的J公司很是惱火。
“我們研發團隊花費很長時間才培育出‘都蜜5號’,本來期望能夠廣泛推廣給公司帶來利潤,沒想到剛出來就被別人未經允許繁育推廣了。”J公司負責人無奈地說道。
J公司對“世紀蜜二十五號”進行證據保全后,很快便委托農業農村部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進行鑒定。農業農村部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出具了植物品種田間種植對比鑒定報告,鑒定結論是測試樣品“世紀蜜二十五號”與對比樣品“都蜜5號”無明顯差異。
“田間小區種植鑒定,就是把被檢樣品與標準樣品在同一環境下進行田間種植,通過農藝學性狀比較,判斷種子樣品的真實性、鑒定種子樣品純度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種子標簽標注值。”海南省種子總站品種管理科科長張俊芳告訴記者,“這種鑒定方法是鑒定品種真實性和測定品種純度的最為可靠、準確的方法,是我國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規定的標準方法,為打擊銷售偽劣種子提供依據。”
拿到鑒定結果后,J公司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便開始對市場和制種基地侵犯“都蜜5號”品種權的行為進行維權。
“我們經過排查,2019年到2021年在全國發現涉嫌侵權的公司有49家,在海南就有10家左右。”尹某飛告訴記者,“因考慮到企業長期發展和維權成本等因素,最終只對5家企業提起了訴訟。”
2021年9月,J公司向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要求C公司停止以“世紀蜜二十五號”的名義生產、銷售“都蜜5號”甜瓜種子,并支付“都蜜5號”臨時保護期內的甜瓜新品種使用費。
該案承辦法官羅靜怡告訴記者,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是指一個植物新品種從初步審查合格公告日到正式被授予品種權的期間,是一個針對植物新品種在獲得正式品種權之前的特殊保護階段。
當“世紀蜜二十五號”遇到“都蜜5號”,哪個才是真種子?
C公司表示,該公司生產銷售的“世紀蜜二十五號”沒有進行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也沒有申請植物新品種權,是由該公司合作人于2014年起測配選育,該品種的母本與“都蜜5號”的母本同源,但兩個品種在特性、果形、果皮顏色、果肉硬度等方面具有本質區別。該公司于2017年已開始銷售“世紀蜜二十五號”。
對于J公司提交的農業農村部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C公司認為檢測樣品來源不可靠,鑒定結果不能采信,并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
羅靜怡介紹,C公司申請重新鑒定,稱有考種記錄可以證明“世紀蜜二十五號”與“都蜜5號”是不同品種,但沒有向法院提交考種記錄。
因C公司沒有提出足以推翻鑒定報告的相反證據,法院沒有準許C公司重新鑒定的申請。
法院認為J公司提交的鑒定報告,在樣本來源、鑒定資質、適用的鑒定規則和測試方法上沒有不當,對鑒定報告的證明力進行了確認。C公司未經許可,在“都蜜5號”的臨時保護期內生產、繁殖、銷售與“都蜜5號”為同一品種的“世紀蜜二十五號”,應當向J公司支付臨時保護期使用費。
一起案件解決一類問題
“我們拿著判決書與C公司所在地其他的侵權人進行和解,和解成功了10家左右。”
“我們拿著這個案件的判決書在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的市縣維權,當地農業執法局都覺得自貿港知產法院對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有力度,他們在執法過程中參考了自貿港知產法院的判決金額和合理開支的處理辦法。”
在案件回訪中,J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告訴羅靜怡。
據悉,“都蜜5號”案件判決生效后,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審理的與該案相關的其他4起訴訟案件均順利解決,對這一批系列案的處理產生了有益的示范效果。
“法院的判決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一方面判決后J公司在海南全島進行維權,基本上與種植大戶都達成了調解協議;另一方面J公司在維權的同時與種植大戶就新一批甜瓜種子達成采購意向。”在第二屆種質資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討會中,來自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的參會代表說道。
國家西甜瓜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國家蔬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許勇告訴記者,該批系列案涉及的甜瓜產業對新疆和海南兩地具有重要影響,甜瓜是新疆頗具特色的經濟作物,也是吐魯番、哈密等新疆主要產區當地農民增加收入的重要產業;海南在甜瓜生產上有反季節優勢,是全球冬季甜瓜最佳產區,海南甜瓜的生產關系到全國冬季市場的供給。案件中被訴甜瓜種子的生產地為新疆,銷售地為海南,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對系列案件的公正審理對兩地的甜瓜產業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也對凈化我國瓜菜種業市場起到重大示范引領作用。
2024年11月27日,樂東縣佛羅鎮哈密瓜種植戶王祖云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我已經種了五六年甜瓜了,前兩年買甜瓜種子會遇到有假種子的情況,現在基本上沒有了。農戶現在種甜瓜不再擔心買到假種子了!”
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助力種業科技創新,服務保障“南繁硅谷”建設是海南法院的重要工作職責。
據了解,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設立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知識產權特區審判庭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聯系點,與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三亞市熱帶農業科學研究院共同建立植物新品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實踐基地,建立起集司法審判、服務保障、種業理論研究、田間實踐職能為一體的工作機制,服務保障“南繁硅谷”建設,促進和保護種業創新發展。
2023年8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崖州灣分子檢測鑒定中心納入海南法院對外委托專業機構備案名錄。該中心成為海南省第一家具備植物新品種DNA分子標記快速檢測技術的司法鑒定機構,進一步解決了涉植物新品種案件舉證難、審理周期長的問題。
據統計,海南省西甜瓜產業已經超過百億元產值,是促進農民增收的王牌產業。
“我們將繼續強化對種業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通過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涉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讓司法助力‘甜蜜事業’更加甜!”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蘇志輝充滿期待地說。
加強科技創新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助力海南自貿港發展新質生產力
——訪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戴軍
記者:崔善紅 通訊員:李倩
記者:《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作出專門部署,這對人民法院工作有何重要指導意義?
戴軍:發展新質生產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決定》為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服務和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是人民法院胸懷“國之大者”,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的應有之義。新質生產力的關鍵在于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創新的重要保障。我們要深刻認識知識產權審判是人民法院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關鍵環節和助推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前沿陣地,找準司法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切入點和結合點,聚焦重點產業,以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護航新質生產力發展。
記者:張軍院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并促進轉化運用,依法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請問海南法院圍繞哪些方面開展這項工作,有什么亮點和特色?
戴軍:海南法院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制定《關于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對服務保障深海科技、加強種業司法保護等進行了重點部署。利用技術類案件集中管轄優勢,持續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海口國家高新區等園區設立司法保護聯系點和知識產權審判庭,建立“1個知識產權法院+5個巡回辦案點+11個重點園區司法保護聯系點”的司法服務保障工作機制。與省知識產權局建立“全類別、全鏈條、多渠道、多主體”“一體化”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推動構建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商事仲裁、多元調解、法律服務、行業自律“五位一體”的大保護格局。積極主動為南繁育種、醫療新科技、數字經濟等重點產業創新發展和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基地、深海航天等重大功能平臺的推進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記者:下一步,海南法院將如何繼續保障科技創新、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
戴軍:海南法院將把繼續貫徹落實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認真落實第五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以“五個圖強”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的戰略部署,持續深化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努力打造知識產權國際爭端解決的優選地。充分發揮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集中審理優勢,切實加大對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強科研人員利益保護和公平秩序維護,營造良好創新氛圍。善用專家輔助人、技術調查官,有效破解技術類案件事實查明難的困境,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保護,以高質量知識產權司法護航海南自貿港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