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限制性农药实名制将常态化 !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對限制使用農藥、高毒農藥嚴格實行購買實名制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
限制性農藥指的是那些在特定作物或條件下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農藥。這些農藥包括以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等為代表的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 ;以內吸磷、硫環磷、氯唑磷等為代表的在部分范圍內(如在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材上)禁止使用的農藥以及以氧樂果、克百威、滅多威、涕滅威等為代表的過渡期農藥。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禁止在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掇r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使用應按照標簽規定的使用范圍、安全間隔期用藥,不得超范圍用藥。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防治衛生害蟲,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
山東省立法:
限制性農藥全部采用實名購買
2024 年 8 月 20 日下午,《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在山東濱州鄒平舉行。聽證會上,創新增加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內容,成為關注的焦點之一。
《條例(修訂草案)》單獨設置農業投入品一章,專門對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經營和使用進行規范?!稐l例(修訂草案)》第二十二條規定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制度和采購臺賬、銷售臺賬。第二十四條規定購買限制類農藥的,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說明實際用途。農藥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限制類農藥。
會議指出,山東省農產品品種多、產量大,農業投入品用量大,不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違規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是當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要隱患。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違規使用的問題仍時有發生,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進行規范。
據了解,第二十四條是從 2011 年 10 月1日實施的《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以下簡稱《規定》)的第十三條移過來的,《規定》只是要求對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而條例《(修訂草案)》擴大到限制類農藥實名購買,不得銷售給未成年人,所以說這一條是山東的創新。
多省份加快推出措施落地執行
其實在山東省立法要求限制性農藥全部采用實名購買之前,為進一步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國務院早在 2013 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我國農業生產經營分散,監管力量薄弱,農產品質量安全仍然存在較大隱患,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實解決違法違規使用高毒農藥、“瘦肉精”、禁用獸藥等突出問題。
農業部還將 2014 年定為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年,并出臺《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對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實施嚴格監管。從嚴格投入品監管、嚴格源頭管控和生產記錄、嚴格監測抽查制度、推行產地證明和追溯管理制度等多方面著手實行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強化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登記注冊和審批管理,全面推行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備案許可,建立生產經營誠信檔案,落實購銷臺賬管理,高毒農藥要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嚴格源頭管控和生產記錄。
2017 年 9 月 19 日,國務院又進一步發布了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獸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要嚴格執行限制使用農藥(含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實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和溯源管理。
《通知》規定,嚴禁在農藥中添加劇毒高毒成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所有農藥生產企業必須按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組織生產 ;嚴格落實農藥使用管理相關制度,所有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都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農產品生產過程農藥使用記錄,如實、及時記錄使用農藥的時間、品種和數量,記錄留存不少于兩年。
在此背景下,山東、安徽、河南、浙江、江蘇、遼寧、重慶等省份積極響應號召,相繼推出保證農產品安全質量的措施,采取高毒農藥購買實名制制度,從源頭上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控制。
例如山東省在 2014 年發生蘋果套藥袋、種姜使用劇毒農藥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之后就制訂了《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實行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制度,購買劇毒、高毒農藥的,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并說明實際用途。安徽省也在同年要求建立健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制購買制度。
2014 年河南省農業廳要求河南采取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全面推行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備案許可,建立生產經營誠信檔案,落實購銷臺賬管理,嚴格獸藥經營規范。此外,還強化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登記注冊和審批管理 , 提高準入門檻。除此之外,在 2017 年 9 月河南省發布 《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
2019 年,浙江省農業農村廳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農藥實名制購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進農藥減量和農藥經營臺賬制度,全力推動農藥實名制購買工作,各農藥經營門店要提高實名制購買意識,及時升級改造硬件設備,提升信息化系統操作水平,引導農戶在購買農藥時出具個人身份證明或其他有效證件,如實記錄購買者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和農藥名稱、用途等信息。
2022 年 10 月 26 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積極探索化肥農藥實名制購買定額制使用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的指導意見》,提出到 2025 年,化肥農藥實名制購買常態化,定額制使用在規模經營主體中試點先行并逐步實現省域農業縣(市、區)全覆蓋。
2014 年遼寧省朝陽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要求,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在經營中要做到“進貨備案、定點存放、專柜銷售、實名購買、流向記錄”,其他經營單位不得經營高毒農藥。
實名制購買將常態化
農藥、獸藥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牛鼻子”,農藥更是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最主要因素。據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的統計,媒體報道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中有 62.1% 為種植業農產品,其中 68.3% 與農藥相關。這充分說明,解決了農藥的問題,農產品安全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
其實,從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基層的農藥經營人員普遍素質不高,很多都沒有學過農學、植保、農藥等專業的知識。農藥經營者存在亂推薦用藥,甚至“捆綁銷售”農藥,導致農藥使用混亂、過量、藥害頻發、殘留超標的問題。
目前已經有區域管理經驗可借鑒。例如,山東省作為我國的第一蔬菜大省,為全面提升蔬菜等農產品質量安全,在高毒農藥氯化苦的集中使用地,濰坊市制訂施行《濰坊市禁用限用劇毒高度農藥條例》,形成了統一采購、統一儲備、統一服務、統一監管、定點經營和確保每瓶農藥都管好、需用藥時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四統一,一定點,兩確保”基本制度框架。
總的來說,從國家立法再到山東省地方立法,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對以高毒農藥為代表的限制性農藥實名制勢在必行,并將常態化。
生物農藥將迎來黃金發展期
淘汰和禁用高毒、高風險的農藥品種,一方面可促進農藥產品結構升級換代,推動企業兼并重組 ;另一方面也可以為高效、低毒農藥的推廣使用提供更為廣闊的市場空間,促進農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截至 2022 年 3 月底,我國已禁限用 70 種農藥,劇毒、高毒農藥使用量占農藥使用總量的比重已降至 3% 以下,比 21 世紀初低 30 多個百分點。截至 2024 年 9月農業農村部禁止使用的農藥有 56 種,在部分范圍內禁止使用的農藥有 12 種。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指出,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這也意味著具有高效低毒、綠色環保特質的生物農藥在高毒農藥品種相繼退出后將迎來更為廣闊的黃金發展空間。
在以廣西、山東為代表的優勢果蔬區,隨著品質種植理念的深化,以阿維菌素、氨基寡糖素、多抗霉素、井岡霉素、寧南霉素、苦參堿、藜蘆堿、煙堿為代表的生物農藥產品已經在一些大型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蔬菜生產基地普遍使用,并得到了認可。
業內人士表示,未來生物農藥的掘金點在于細分市場,例如種子處理劑、根系功能微生物以及微生物的特殊代謝產物的商業化。在以果蔬為代表的經濟作物市場,土傳病害和線蟲等的發生面積仍將會繼續增加,細菌性病害防治藥劑的市場空間將進一步被打開,微生物農藥的用量會繼續增長,所以廠商要重點關注防治細菌性病害的產品研發和產品登記。同時,隨著果蔬種植端對提質增產的追求,全程生物解決方案的使用面積將繼續上升,廠商還是要圍繞作物做文章,立足產品,做定制化的方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