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大量元素水溶肥跟以前的可不一样了!
首先,國家對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量標準做了修改,新的標準意味著什么?
一、標準變化內容
1、新標準與NY 1107-2010的主要差異是:
──由行業標準NY 1107改為行業推薦性標準NY/T 1107;
──刪除原產品類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劃分;
──刪除中量元素型技術指標和微量元素型含量指標;
解讀:刪除之后很多人可能搞不清楚,除了氮磷鉀還添加了啥?之前要求每款水溶肥必須添加鈣(Ca)、鎂(Mg)或鋅(Zn)、硼(B),后來由于種植戶用肥過程中,喜歡再噴施鈣鎂硼鋅等中微量元素的葉面肥,新標準隨之取消了這個要求,新生產的水溶肥很有可能沒有添加中微量元素了,這就要我們一定要注意再施用中微量元素肥料。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體產品技術指標,修改為大量元素含量≥400 g/L;
解讀:原來要求≥500g/L,現在低了一點,不過但是對外觀做了要求,要求液體的大量元素水溶肥無明顯的沉淀和雜質,因此相對而言,液體的大量元素水溶肥要求是更高了,對于肥料生產企業而言,如果沒有過硬的技術實力,是很難很好的去解決液體的大量元素水溶肥不沉淀分層的問題
──修改水不溶物含量指標為≤1.0%、液體產品10g/L;
──增加氯離子質量分數的技術指標要求;
──刪除pH值在3.0~9.0的技術指標;
──技術指標中增加縮二脲含量限量為≤0.9%;
解讀:包裝上必須標注縮二脲的限量指標
──增加內容:固體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產品若為顆粒形狀,需要測定粒度指標,并在產品包裝標識注明;
──修訂增加標識內容要求;
──中量元素含量和微量元素種類和含量應在包裝標識。
解讀:在購買大量元素水溶肥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看包裝上的中微量元素的含量標注,如果含有鈣或鎂,單一元素必須不低于0.1%或1g/L;如果添加微量元素,單一元素必須不低于0.05%或0.5g/L,低于這個含量也可以,但是不計入總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