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江苏省除草剂产品质量和市场情况分析

作者:农药科学与管理 新媒体 2025/2/13 16:37:16
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25年第1期作者:吕梦琦,孙奕,韩佳辰,任森,张渝,邓建平化学除草是目前杂草防控的主要手段,除草剂具有快捷、高效、易操作的特点,是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的重要因素。除草剂质量对除草效果至关重要,其自身的有效成分及理化性质将直接影响药效差异。农药市场抽查是发现农药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

來源:《農藥科學與管理》2025年第1期

作者:呂夢琦,孫奕,韓佳辰,任森,張渝,鄧建平

化學除草是目前雜草防控的主要手段,除草劑具有快捷、高效、易操作的特點,是保障農產品穩定供給的重要因素。除草劑質量對除草效果至關重要,其自身的有效成分及理化性質將直接影響藥效差異。農藥市場抽查是發現農藥質量安全問題的重要手段,《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履行農藥監督管理職責,可以依法對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實施抽查檢測。江蘇省農藥總站根據農業農村部統一部署,連續多年組織開展江蘇省內農藥市場監督抽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近年來農藥產品質量總體向好,農藥市場秩序逐步規范。本文對江蘇省近3年除草劑質量抽查情況進行匯總歸納,分析除草劑產品抽檢結果,討論除草劑市場特點,提出農藥市場抽查和監管的對策建議。

除草劑產品質量抽查總體情況

20212023年,江蘇省農藥總站組織開展全省農藥市場監督抽查,3年共累計抽查除草劑產品448個。經檢測,質量合格產品438個,總體合格率97.8%。其中,202120222023年除草劑產品合格率分別為99.4%94.5%98.6%(圖1),2022年抽樣數量相對偏少,質量合格率相對偏低,20212023年質量合格率均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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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2021~2023年江蘇省除草劑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總體合格率情況

2 除草劑質量抽檢結果特點

2.1 除草劑與其他農藥種類產品質量對比 20212023年共抽查農藥產品總數1 377個,其中除草劑產品448個,占抽檢總數的32.5%,與全國農藥產品登記中除草劑占比接近。比對20212023年除草劑與殺蟲劑、殺菌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質量合格率(表1),發現近3年除草劑產品質量保持較高水準,其3年總體合格率比殺蟲劑、殺菌劑、植物生長調節劑分別高1%0.2%7.7%,比所有產品總體合格率高0.9個百分點。

1 20212023年不同農藥種類產品質量合格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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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不同抽查方式下除草劑產品質量分析 除草劑市場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采用例行抽查、重點抽查和專項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從數量上來看,20212023年每年該3類抽查方式的數量比例相對穩定(同一樣品同時屬于專項抽查和重點抽查的,重復計算);從抽查結果來看,2022年重點抽查和專項抽查合格率明顯偏低,分別只有87.5%92.2%2023年二者則分別上升到100%98%(圖2)。這充分說明,以問題為導向開展重點抽查和專項抽查,綜合提高抽查針對性,有助于推動農藥市場規范化,提升抽檢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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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2021~2023年不同抽查方式下除草劑產品質量情況

2.2.1 專項抽查 除草劑產品專項抽查是主要針對敵草快等滅生性除草劑中添加百草枯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的專項監管。20212023年共專項抽查193個敵草快、草甘膦、草銨膦等滅生性除草劑產品(含復配制劑),其中檢出含百草枯的0個。這表明全面清查回收庫存百草枯和實行百草枯生產出口監管后,打擊百草枯非法添加問題已卓有成效。此外,近3年專項抽查中出現其他質量不合格情況的除草劑產品有6個,合格率為96.9%,低于例行抽查合格率98.3%

2.2.2 重點抽查 農業農村部每年針對質量問題頻發的生產企業設定重點抽查名單,在市場監督抽查中對此類企業產品開展重點抽查。20212023年重點抽查產品數量占總抽查產品數量的比例為11.9%,除草劑重點抽查數量占除草劑總抽查數量的比例為6.9%,說明省內農藥市場上被列為重點抽查的企業其除草劑產品相對較少。20212023年除草劑產品重點抽查質量合格率為96.8%,低于例行抽查合格率98.3%,這說明設立重點抽查分類,重點關注問題企業相關產品非常必要,應繼續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監管力度。

2.3 不同類型的除草劑產品質量分析 20212023年監督抽查的除草劑樣品中,單劑產品共358個,占抽檢總數的79.9%,合格率為97.8%;復配制劑90個,占抽檢總數的20.1%,合格率97.8%。可以看到,除草劑單劑抽查數量是除草劑復配制劑抽查數量的4.0倍,除草劑單劑與復配制劑的合格率幾近相同。

2.4 標稱江蘇省內生產企業的除草劑產品質量分析 3年江蘇全省農藥市場監督抽查中,標稱江蘇省內農藥企業生產的除草劑產品數量占全部抽查除草劑產品數量的14.7%(涉及委托加工和分裝的,標稱委托方與標稱受托方均視為標稱生產企業),而標稱江蘇省內農藥企業生產的農藥產品占據全部抽查農藥產品數量的19.1%,說明較其他農藥種類而言,江蘇省內生產企業的除草劑產品在零售市場中相對偏少。20212023年共抽查標稱江蘇省內企業生產的除草劑產品66個,合格率為100%,高于標稱省外農藥企業生產的除草劑產品合格率(97.6%),反映出江蘇省內生產企業對于除草劑產品質量把控情況相對良好。

2.5 質量不合格的除草劑產品情況分析 20212023年的農藥監督抽檢工作中,共發現質量不合格除草劑產品10個,主要問題為以下兩種情況(同1產品同時存在幾種情況的,重復計算):一是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有效成分含量低于質量標準的8個,有效成分含量高于質量標準的2個,未出現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等質量不合格情況。這說明有效成分含量始終是農藥質量監管的重點。二是涉嫌為假農藥。標稱生產企業否認為其生產的4個,根據《條例》規定,此類情況涉嫌生產假農藥,這在質量不合格農藥產品中屢見不鮮,需要對經營單位的采購臺賬記錄進行追溯并核查其生產來源,是基層農藥監督執法目前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

3 從抽檢情況分析省內除草劑市場構成

3年農藥市場監督抽查共涉及江蘇省內13地級市55個抽樣縣的除草劑產品448個,以抽查情況為切入點,對農藥市場除草劑種類、劑型、施用作物等進行統計分析,有助于更好地掌握江蘇省除草劑市場實際現狀,為科學市場監管、助推農藥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依據。

3.1 除草劑產品有效成分構成情況 20212023年抽查的除草劑產品中,有效成分共59種(表2,其中復配制劑有效成分重復計算),包括草銨膦、草甘膦、敵草快、乙草胺、24氯、精喹禾靈、氯氟吡氧乙酸、異丙甲草胺等。根據化學結構劃分除草劑種類,市場抽樣數量從高到低依次為氨基酸類、乙酰胺類、芳氧苯氧丙酸酯類、聯吡啶類、PPO-二苯醚類、苯氧羧酸類、吡啶類、ALS-磺酰脲類等。氨基酸類除草劑是市場主力產品,草銨膦和草甘膦是抽樣中占比最高的有效成分,這基本與全國除草劑產品登記情況一致,說明滅生性除草劑在國內農藥市場需求巨大。

表2 抽查除草劑產品有效成分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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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除草劑產品登記作物情況 抽查的除草劑產品登記涉及糧食、油料、果蔬等作物(圖3,部分廣譜類除草劑同時登記施用在多種作物上的,重復計算)。水稻作為我國第一大糧食作物,登記施用的除草劑產品數量是最多的。近3年市場抽查中共涉及稻田除草劑產品88個,占除草劑抽樣總數的19.6%,主要有效成分有丁草胺、五氟磺草胺、氰氟草酯、噁草酮等;登記施用在大豆上的除草劑產73個,主要有效成分有乙草胺、精喹禾靈、氟磺胺草醚、高效氯吡甲禾靈等;登記施用在玉米上的除草劑產品62個,主要有煙嘧磺隆、乙草胺等單劑,以及煙嘧·莠去津、硝··莠去津等復配制劑;登記施用在小麥上的除草劑產品61個,主要有效成分有異丙隆、炔草酯、氯氟吡氧乙酸異辛酯、24氯鈉等。此外抽樣中發現,江蘇省內市場上有不少登記在特色小宗作物上的除草劑,主要有登記在大蒜的產品12個、豇豆11個、花椰菜9個、百合4個、韭菜4個、姜3個等。這表明,近年來為逐步滿足特色小宗作物用藥需求,農業農村部和各省農業農村部門不斷推動農藥聯合登記,現已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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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除草劑產品作物登記情況

3.3 除草劑產品劑型情況 省內市場中除草劑產品劑型呈現品種多樣化的特點,抽查產品的劑型主要有可溶液劑(水劑)、乳油、可分散油懸浮劑、懸浮劑、微乳劑、可濕性粉劑等(圖4)。市場中除草劑主要以可溶液劑(水劑)和乳油為主,加起來占抽樣總量的73.4%。其他加工劑型如可分散油懸浮劑、懸浮劑、水分散粒劑分別占比7.4%5.1%1.3%,反映了除草劑劑型正不斷向著環境友好、安全增效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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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除草劑產品劑型分布情況

3.4 除草劑產品復配情況 除草劑復配產品通過將不同有效成分或作用機理的除草劑按照一定比例混合配制,達到既提高藥效又擴大殺草譜的效果。統計抽查的除草劑產品,二元復配產品68個,三元復配產品22個,共包含46種配方和61種配比。其中涉及最多的有效成分是草甘膦,共與8種除草劑有效成分進行復配。草甘膦或草銨膦與選擇性除草劑復配的產品39個,說明滅生性除草劑與選擇性除草劑進行復配是提高總防效的重要方法。此外市場上不乏復配新產品,如同時防除禾本科和闊葉雜草的吡氟酰草胺·氟噻草胺,可以有效提高除草效率;登記在大蒜上的戊··乙草胺,其有效成分二甲戊靈、乙氧氟草醚、乙草胺具有不同作用機理,能更好防除大蒜全生育期內雜草。

4 除草劑市場監管建議

分析近3年除草劑質量抽檢結果可以看出,目前市場上除草劑產品總體質量基本保持穩定,且高于其他類別農藥。但與此同時,除草劑更容易因為施用不當對作物造成藥害,因此除草劑產品需要兼具高效性和安全性,其質量的監管工作也至關重要。

4.1 強化生產企業監管 農藥管理部門在對農藥生產企業開展監管時,應重點關注以下關鍵環節。一是關注生產線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隱患。除草劑生產裝置應當控制在獨立區域,在同一條產線上生產不同除草劑品種時,管道設備應徹底清洗。二是關注企業原材料采購是否正規。近年來農藥市場價格走低,行業競爭加劇,要督促制劑生產企業嚴格把關原藥質量,落實原材料采購及進貨檢驗制度,不能盲目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購買劣質原材料。三是關注生產過程中工藝控制是否規范。指導企業合理開展助劑配方調整、原藥技術路徑改造等產品升級管理,鼓勵企業加快研發高效、安全、廣譜、環保的除草劑。四是關注企業質控體系是否完善。督促企業自覺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檢測關鍵崗位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質量控制文件。

4.2 加強經營門店監管 在對涉及不合格產品經營門店的核查處理中發現,少數門店沒有履行好進貨查驗制度,盲目聽信上級供應商,使得假劣產品在其中渾水摸魚。在經營門店日常監管中,管理部門要關注其進銷存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使用情況,督促經營門店依法做好采購臺賬和銷售臺賬記錄,規范農藥經營行為。個別農藥門店在產品到期后,涂改生產日期或批號重新上架銷售,對于此類蓄意參與制假售假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要加大追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嚴從快打擊農藥經營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4.3 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抽查 要充分利用好農業農村部每年通報的質量抽檢結果,重點關注假劣農藥關聯的標稱生產企業。個別重點企業鋌而走險,故意制假售假,或者試圖通過否認生產被抽產品進而逃避后續查處責任,對于此類企業及其產品,要繼續加大統一抽檢力度,強化檢打聯動,堅決一查到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提高企業失信成本,讓知法犯法者無機可乘。

4.4 優化抽樣方式和流程 農藥管理部門要根據實際,編制完善抽樣工作制度和具體規范細則。要考慮到除草劑施用的季節性和生產的周期性,安排在不同時間節點分散采樣。在嚴格遵循雙隨機原則的條件下,抽樣地點應覆蓋生產企業、農資集散地、農資批發商、零售門店等不同規模的生產經營主體,并合理設定鄉鎮門店抽樣比例。定期開展農藥抽樣人員的系列培訓,鼓勵行業內外的經驗交流,提高識別假劣農藥的能力,確保抽樣工作的準確性和嚴謹性。

4.5 加強檢測能力建設 檢測機構的檢驗能力是農藥質量監測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根據市場上產品發展動態不斷優化檢測方法、提升檢測技術。一是針對除草劑中隱性成分添加檢測難度大的問題,探索建設隱性成分篩查數據庫,健全隱性成分識別技術體系。二是樣品檢測還應關注其他質量控制指標,以草甘膦為例,該系列產品通常以異丙胺鹽、鈉鹽、鉀鹽、銨鹽等各類鹽的形式存在,近3年全國農藥抽檢中發現部分農藥企業出于生產成本等因素,以其他草甘膦鹽型冒充草甘膦異丙胺鹽,因此在測定草甘膦陰離子含量的同時,還應采用離子色譜等分析方法測定陽離子含量;此外,亞氨基二乙腈法制備草甘膦的生產工藝中不可避免會產生甲醛,該雜質控制指標關乎人畜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也應按照相關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GB/T 20684-2017)對草甘膦制劑中限量甲醛進行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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