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省电费上涨,最高涨70%!
任何生產都離不開電,近年來高能耗的化工企業卻被用電問題扼住咽喉。限電、停電、錯峰用電等措施頻頻出現,高能耗化工也因此逐漸放緩生產的腳步,部分企業甚至就此謝幕。
近日,江蘇、山東、山西、江西、云南、海南、甘肅等省份,相繼宣布2022年1月1日調整電價。
江蘇:工業用電上調70%!
江蘇省發改委發布《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確將對工業用電峰谷時段進行了調整,并啟動夏、冬兩季尖峰電價。
山東:高峰上調50%,尖峰上調70%!
自2022年1月1日開始,山東省工商業電價在基準價50%~170%之間浮動。其中:高峰時段:上浮50%;尖峰時段:上浮70%;低谷時段:下浮50%,全部現場調整工作應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山西:高峰上調60%,尖峰在60%基礎上上調條20%!
自2022年1月1日起,山西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時端架基礎上下浮55%;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每年冬、夏兩季對大工業電力用戶實施尖峰電價政策,其中冬季1月、12月17:00-20:00;夏季7月、8月18:00-20:00為尖峰時段。
江西:高峰上調50%,尖峰在高峰基礎上上調20%!
高峰時段電價上浮50%,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低谷電價下浮50%。10千伏及以上工商業及其他電力用戶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2024年1月1日起,工商業及其他電力用戶全部執行分時電價。
云南:高峰上浮50%!
海南:強化錯峰電價!
2021年1月1日起,強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執行,包括擴大峰谷分時電價的實施范圍、取消峰期計劃電量政策、完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建立峰谷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市場化電力用戶執行方式等舉措。
甘肅:高峰用電上調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