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绿色农业发展的经验分析及借鉴

作者:《农资与市场》传媒 王颖 2022/3/10 13:28:17
绿色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全球范围来看,尽管各国农业发展的背景、路径、技术等存在差异,但最终都走上了绿色发展的道路。 以美国、日本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依托自身的经济和科技优势,率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成功促进了农业的绿色转型升级。本文试图对这些国家和组织农业绿色发展的实践过程进行回顾和分析,总结其经验举措,以期为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参照和启示。 美国农业绿色发

綠色發展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從全球范圍來看,盡管各國農業發展的背景、路徑、技術等存在差異,但最終都走上了綠色發展的道路。

 

以美國、日本和歐盟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和地區,依托自身的經濟和科技優勢,率先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成功促進了農業的綠色轉型升級。本文試圖對這些國家和組織農業綠色發展的實踐過程進行回顧和分析,總結其經驗舉措,以期為中國農業綠色發展提供參照和啟示。

 

美國農業綠色發展

 

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生產國,在19世紀末經歷農業的高速發展后,農藥、化肥等化學投入品濫用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農業開始向綠色發展轉型。


61.jpg

 

美國農業的綠色發展大致可以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啟蒙階段(20世紀前期-20世紀60年代)

 

《四千年農夫》一書對美國農業模式的反思,開啟了美國農業綠色發展的第一個階段。

 

1911年,美國農業資源局局長富蘭克林·金在考察了中日韓三國的農業模式后,反思美國農業要扭轉危機,需從東方傳統農業中汲取智慧,才能走上綠色、可持續發展之路,并寫出了《四千年農夫》一書,由此開啟了美國農業綠色發展的第一個階段。

 

這一階段,美國相繼出臺了《土壤保護和國內配額法》《聯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和殺鼠劑法》等多項法律,內容以農業污染治理為主,涉及土壤治理、農藥等化學投入品管理等方面。

 

第二階段:快速發展階段 20世紀60年代—20世紀90年代)

 

美國農業綠色發展的第二階段,是美國農業綠色發展的快速發展階段。

 

這一階段,美國政府相繼出臺了《多重利用、持續產出法》《清潔水法》《森林、牧場可更新資源規劃法》《食品安全法》《食品、農業、水土保持和貿易法》等多項政策, 提出了“土地休耕計劃”“通過土壤保護計劃、沼澤地保護計劃、農夫條款、遵從條款等保護土地”“鄉村發展計劃”等一系列舉措,旨在對農業綠色發展進行保護和推動。

 

1985年,美國農業部頒布了《食品安全法》,將農業環境保護確立為重要的政策目標之一。這標志著美國農業的綠色發展政策從農業內部的“污染治理”向整體“生態環境保護”轉變。

 

由于這些措施,農業綠色發展技術大幅度提升,農業生產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業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抑制和緩解,農業綠色發展在農戶的普及程度開始逐漸顯現,農業綠色發展的技術應用開始逐漸推廣起來,綠色發展成為農業發展的主流形態。

 

第三階段:成熟及突破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今)

 

20世紀90年代至今 ,是美國農業綠色發展的成熟及突破階段。

 

這一階段,美國政府先后頒布了《有機農業條例》《2002年農場安全與農村投資法案》《農藥登記改進法案》《農業法案》(2008年)、《食品、農場及就業法案》《農業法案》(2018年)、美國農業綠色發展的范圍和政策內容逐步擴大,農業補貼開始與環境保護緊密關聯起來,有機農產品得以規范,環境資源保護、食品安全、農村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均得到重視。

 

荷蘭農業綠色發展

 

位于歐洲西北部的荷蘭,雖然國土面積有限,自然資源稟賦不足,其農業發展卻未受到限制,反而依靠技術創新,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高科技綠色現代農業,領先世界農業水平。


62.jpg

 

荷蘭農業與美國農業的背景不盡相同,其綠色發展大致也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嚴格控制畜禽養殖量階段(20世紀80年代)

 

養殖污染治理是荷蘭農業政策轉型的最初目標。種植業和畜牧業的高度專業化分工,使得農業地區缺少有機肥料,不得大量不使用化肥來提高產量,從而對土壤和水質造成非常明顯的負面影響;同時,畜牧地區的動物糞便無法處理,也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

 

20世紀80年代,荷蘭政府開始通過立法的方式嚴格控制畜禽養殖量,以穩定糞便的產生量。

 

同時,政府還協助建立畜禽糞便交易市場,支持建立大型糞便處理廠,集中處理過剩糞便,對于剩余糞便采取統一管理、定向分流,將畜牧業發達地區過剩的糞便向需要糞肥的大田作物生產區輸送,甚至出口到國外。

 

這一階段,荷蘭各類農業環境保護法規也逐漸建立起來。除了養殖權外,荷蘭先后出臺并制定了《土壤保護法》、畜禽養殖國家環境政策計劃、化肥法案和農藥削減計劃等法律法規,開始有計劃地減少農業生產中工業化學品投入,提倡發展循環經濟。

 

第二階段:嚴格控制肥料和農藥施用階段 20世紀90年代)

 

20世紀90年代以來,荷蘭在1987年化肥法案的基礎上,相繼實施了5個硝酸鹽肥料行動計劃。每公頃耕地和草地的硝酸鹽標準,分別由1990年的125kg250kg,下降到1995年的110kg150kg;到2000年時,對兩者的施用要求進一步下降到85kg。如果農場主無法達到以上標準,將會被強制征稅。在此基礎上,1998年荷蘭還進一步推出了養分核算系統,監測農業生產對水體造成的污染。

 

在這一階段,政府建立了更為嚴格的農業環境保護政策,在投入品減量、保護土壤質量、糞便和氨氣排放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政策支持下,相關農場和企業積極采取措施,通過投資改進種養技術、提高管理水平,基本上達到了政府規定的新的工業品投入標準和養分排放標準。

 

第三階段:農業資源全面管理階段(2000年以來)

 

2000年,歐盟出臺了水框架指令,目的是對水資源進行全面監管,即在保護好地下水的基礎上,進一步要求保護好地表水,主要是針對來自農藥、化肥和重金屬等領域的氮、磷和許多其他化學污染物。

 

以該指令為基礎,荷蘭政府開始建立全面的淺層水、地下水監測體系,對水資源質量進行全面監管,并由水質監管倒逼農業投入監管,要求農業生產者建立詳細的投入產出記錄檔案,從而進入農業資源全面管理階段,鼓勵發展循環農業,促進農業發展與自然保護相協調。

 

2005年,荷蘭取消養分管理體系,隨后建立了更為嚴格的農業資源投入標準和監管體系;2007年,荷蘭政府出臺新建動物圈舍低排放標準,將農業生產的環境保護要求由傳統的種養環節進一步延伸到圈舍設計、種養殖管理、廢棄物處理等全生產鏈條中。

 

在高度重視農業環境污染治理的基礎上,荷蘭也更為重視農業發展的生態功能,大力發展觀光休閑農業、康養農業,支持有機農業、循環農業、自然保護型農業發展。

 

2011年,荷蘭政府啟動可持續發展議程,開始探索國家綠色增長模式,要求建立可持續的農業產業體系和食物供給體系。2016年,荷蘭進一步提出了“循環經濟2050”計劃,預計在2030年前實現農業廢棄物、食物消費等領域的循環利用率達到80%,成為全球領先的循環農業經濟大國,到2050年循環利用率進一步達到100%

 

日本農業綠色發展

 

日本農業現代化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受人稠地狹、資源匱乏的國情決定,日本農業選擇了一條不同于歐美的農業現代化模式及道路,即勞動密集和土地密集相結合的小型精耕細作的生產方式使農業現代化得到發展。這其中,重視綠色發展技術的研發和運用,是其農業綠色發展的最大特征。


63.jpg

 

概括地看,日本農業的綠色發展大致也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基礎恢復鞏固階段(20世紀70年代之前)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日本國內將全部重心轉移到軍工制造上,農業發展幾近停滯。戰后為扶持農業發展,日本政府先后出臺了《農業協同組合法》《地方自治法》《土地改良法》《農地法》《山村振興法》等一系列政策法案,鼓勵以土地租佃為中心,加快農業土地使用權流轉。

 

1952年,日本制定的《農地法》,確保了土地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合法性,為日本農業土地的集中連片經營、共同基礎設施建設奠定了基礎,也降低了農業生產中對環境的破壞程度,為農業綠色發展打好基礎。

 

20世紀60-70年代,政府農地改革的重點開始由鼓勵農地集中占有轉向分散占有、集中經營和作業的新戰略上來;7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又連續出臺了鼓勵農田租賃和作業委托等形式的協作生產的法律法規,以避開土地集中的困難和分散的土地占有給農業發展帶來的障礙因素。這些做法,為日本農業的現代化發展和綠色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二階段:技術提升階段(20世紀70年代—90年代)

 

這一階段,日本政府加大了在綠色農業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力度,以改變土地貧瘠的弊端。通過投入科研經費、建立完善的推廣制度和人才支撐,積極開展新品種技術、病蟲害防治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推廣工作,有效改進農業生產的機械化水平,顯著提升了日本農業的整體經營績效。

 

同時,日本也開始注重農業綠色發展的多重效應模式探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多元路徑。日本農村從20世紀70年代左右出現的“觀光熱”,為農業綠色發展帶來新的機遇。20世紀80年代后,大量民間資本開始大規模開發度假村,精心并進行旅游開發,日本各地農村開始發展綜合休養地、農業主體公園和模仿歐洲風情的莊園,為農業綠色發展提供了新的載體和渠道。

 

第三階段:多元融合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今)

 

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農業更加重視農業多功能性的發展。日本政府充分結合旅游業與綠色農業,提出休閑觀光農業發展模式,并且探索出協同推進的“觀光農業”,大大提升了農業綠色發展的多元效益轉化,促進了人、自然與經濟的互促互進。

 

與此同時,日本也在大力推行環保型農業和有機農業,注重農業的綠色發展。日本政府分別于2000年和2006年出臺了《有機JAS標準》和《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向農戶提供咨詢服務、進行管理和技術培訓、支持農戶由傳統作物向有機作物轉變以及拓寬有機作物銷售渠道等手段,鼓勵農業向有機化轉型。日本的綠色農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

 

歐盟農業綠色發展

 

64.jpg


歐盟對農業綠色發展的重視始于1992年的共同農業政策(CAP)改革。在此之前,歐盟為了增強農業生產能力,制定了增產導向明顯的共同農業政策體系,結果卻造成了農業競爭力和綠色發展能力的雙重弱化。

 

1992年麥克薩利改革為轉折點,歐盟持續推動政策轉型,逐步削減價格和市場支持力度,通過降低目標價格和啟動干預的閾值價格等做法,使其農產品價格逐步接近甚至低于國際市場價格,增強農業競爭力。

 

在增強農業競爭力的目標基本實現之后,加強農業環境保護,增強農業綠色發展能力,成為近年來歐盟共同農業政策轉型的首要目標。在此目標下,2013年以來,歐盟共同農業政策的轉型均是圍繞增強農業綠色發展能力展開的。

 

20186月,歐盟委員會向理事會提交了《關于未來食品和農業的立法建議》,拉開了共同農業政策改革的序幕。通過《立法建議》可以預見,未來共同農業政策強調綠色發展的環保理念更加清晰。

 

發達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對中國的啟示

 

我國農業正在進入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時期,借鑒國外農業綠色發展的主要進程和政策體系,對推進我國農業綠色發展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完善中國農業綠色發展的法制化建設。從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農業綠色發展政策演變的過程看,農業綠色發展離不開法律的支撐和約束。借鑒國際經驗,中國應進一步完善農業綠色發展的法制化體系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法律條款,強化農業綠色發展的實施力度。同時,政策的制訂要立足現實,強化對小農競爭力和綠色發展能力重要性的認識,推動政策的制訂和完善。

 

完善農業補貼體系建設。我國雖然在不斷加大農業補貼力度,但仍然存在直接補貼少、間接補貼多、補貼效果不明顯、農民不能直接受益、對農業綠色發展以及可持續發展相關的補貼界限不明確、內容不清晰等缺點。

 

在今后發展過程中,我國應進一步調整農業補貼結構,加大農業綠色發展在農業整體補貼體系中的比重,系統化地完善農業綠色發展補貼體系,在保障農民收入的同時促進農村環境的保護和農業資源的長效利用,增強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注重各地農情差異,增強政策執行的靈活性,避免“一刀切”。我國幅員遼闊,各省份在農業發展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在政策制訂和實施過程中,應進一步加大放權力度,由各地結合具體農情推進實施,以增強政策的靈活性。

 

發揮好農民的主體作用。在農業綠色發展過程中,農民負責具體的實施和落實工作,是農業綠色發展的主力軍。為激發農民綠色生產積極性,政府應加大農業綠色發展宣傳力度和補貼力度,積極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發展多元化的農業綠色發展路徑,加快農業綠色生產方式盡快推進。

 

提升科技力量創新支撐。綠色生態技術的研發和運用是農業綠色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我國應積極主動創新生產和服務方式,提升農業科技水平,加大技術、服務、人才培訓和示范推廣等力度,擴大農業綠色技術的研發和供給。


65.jpg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