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重在落地
2020年8月27日,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發布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已于2020年7月31日經農業農村部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生態環境部同意,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這也意味著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有了正式的法律準則,進入深水區,責任劃分、懲罰措施、回收體系建設、獎勵補貼機制等內容更為精準完善。10月1日起,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違反《辦法》將面臨10萬元的最高處罰。由此足見,對于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決心和魄力,這次真要動真格的了!
其實這幾年,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層面,國家和地方一直在出臺一系列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如2017年國務院出臺《農藥管理條例》, 2019年9月農業農村部制定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20年2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 《2020年種植業工作要點》等等。
可以說在法律政策層面,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的管控是層層進階,步步嚴守的,各級地方也切實在落地踐行,也取得了一些改觀。例如,在河南、河北、安徽、山東的一些農村地頭已經有了專門的集中分類回收點、回收池、回收箱;在補貼的鼓勵下,也確實能在鄉鎮的一些農資店看到踐行的案例,有零售店中間的桌上會放置有一塊小黑板,上面清晰地寫著農藥瓶、袋的回收價格。
相比前幾年,農民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轉變,也在補貼的鼓勵下,開始有意識地去撿拾一部分農藥瓶子、袋子放進地頭的回收池。但這些改變對整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的推進還是微弱的,國內回收率還是很低,真正落地執行的還是只有少數的試點地區,推進速度緩慢。
當前在基層田間地頭水井邊和溝渠里,塑料瓶、玻璃瓶、金屬瓶、粉劑塑膜袋、小型塑料桶為代表的農藥包裝廢棄物還是隨處可見。由于農民大多習慣在水井邊稀釋農藥,所以,水井邊依舊是廢瓶廢袋子的重災區,對生態環境、水源、土壤造成污染的風險還是很大。
其實對農民而言,農藥瓶子的處理確實是一個傷腦筋的問題,撿回家了也用不著、沒地放,更賣不掉;對農藥企業和零售商而言,回收精力和成本也比較高昂,不過已經有不少農藥企業開始自覺地回收農藥舊瓶再利用,且未來也是必然趨勢。
農藥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始終是行業關注的熱點和難點,重在落地踐行。它的推進絕非朝夕易事,是一個系統工程。相信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的指引下,農藥廢棄包裝的管理推進廣度和深度會進一步加強,生態將持續向好。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希望我們農資人切實能從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