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药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作者:《农资与市场》传媒 内容团队 2025/3/27 9:39:03
3月24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6日前反馈农业农村部。其中涉及农药经营、使用的4种轻微违法行为列入免罚清单。1.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免罚适用条件:1. 违法主体为使用农药的个人;2. 使用的农药并非用于食用农产品;或者虽

3月24日,農業農村部官網發布關于公開征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546日前反饋農業農村部。其中涉及農藥經營、使用的4種輕微違法行為列入免罰清單。



圖片

1.農藥使用者不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

使用范圍使用農藥


免罰適用條件:
1. 違法主體為使用農藥的個人;
2. 使用的農藥并非用于食用農產品;或者雖然用于食用農產品,但符合下列條件:
(1)不屬于使用禁限用農藥的行為;
(2) 相關農產品未銷售或者已銷售的農產品未檢出農藥殘留超標;
3. 兩年內第一次發生該類型違法行為。


圖片

2.農藥經營者經營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

而生產、進口衛生用農藥


免罰適用條件:
1. 違法主體為依法不需要取得農藥經營許 可證的經營者;   
2. 貨值金額不超過500元;        
3. 相關衛生用農藥未售出或者已按購買人 的要求退還貨款;        
4. 已將未售出或者退貨的衛生用農藥交由 執法機關處理    
5. 兩年內第一次發生該類型違法行為。


圖片

3.農藥經營者采購、銷售包裝、

標簽不符合規定的農藥


免罰適用條件:

1. 采購、銷售的農藥來源于合法主體;        
2. 貨值金額不超過1000元;        
3. 未售出或者退貨的農藥已自行或者在責 令改正期間退回;已售出的農藥已按購買人的 要求退還貨款;        
4. 兩年內發生同類型違法行為不超過兩 次,且未因該類型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圖片

4.農藥經營者設立分支機構

未按規定備案


免罰適用條件:  
1. 未按規定備案不超過180日;       
2. 該分支機構未經營限制使用農藥;       
3. 立即自行改正或者責令改正期間已改正;  
4. 兩年內第一次發生該類型違法行為。


征求意見稿全文


圖片


關于公開征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各地準確適用過罰相當原則,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我部研究起草了《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5年4月6日前反饋農業農村部。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fgs@agri.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公開征求意見”。

二、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法規司綜合執法體系建設處收(郵編:100125),并在信封上注明“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附件(可下載):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征求意見稿).pdf

圖片
圖片
圖片
圖片
來源,農業農村部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