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策——政策持续加强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7月30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消息稱,國家發改委約談提醒部分重點化肥企業,要求重點化肥企業提高站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示范和表率作用;依法合規有序經營,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或捏造、散布漲價信息。
8月7日,針對今年以來國內氮肥、磷肥、鉀肥等主要化肥品種價格上漲形勢,中國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協會、中國氮肥工業協會、中國磷復肥工業協會、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鉀鹽鉀肥行業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向各會員單位發出“關于全力增加國內化肥市場生產供應穩定市場價格的聯合倡議”。倡議明確提出,嚴禁囤積居奇,生產出的化肥要積極投向國內市場。制定化肥銷售價格時遵守以下原則:保持合理差價,讓利于農民;不在成本沒有明顯變化時,大幅提高售價;不頻繁調價;不釋放漲價預期。
9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3部門聯合下發通知,通知要求,省級相關部門要經常開展會商,分析研判化肥市場供需和價格形勢,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采取措施,做好國內化肥保供穩價工作。
10月2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提出,農業農村部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化肥市場形勢跟蹤分析,積極推動保障化肥生產要素供應,強化儲備調節作用,暢通化肥運輸配送,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切實做好化肥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
11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召開化肥行業生產運行調度座談會,要求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優先保障化肥企業原料、能源等生產要素供應,科學推進磷石膏“以渣定產”,指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確保化肥生產企業穩定運行。
12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化肥生產協調保障工作專班穩定今后一段時期化肥供應的通知》,部署地方建立化肥生產協調保障工作專班,按照“一企一策”原則,主動幫助重點化肥生產企業,協調解決影響提高生產開工水平的困難和問題。
12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切實保障化肥生產用煤用電用氣需要。通知提出煤炭企業要增加化肥生產用煤供應,嚴格兌現已簽合同,積極補簽化肥用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對化肥生產企業實施有序用電,不將化肥生產企業作為高能耗企業;努力增加化肥生產企業天然氣供應。